征收管理熱點問題(2025年7月)
1.報送涉稅信息的互聯網平臺企業范圍是什么?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互聯網平臺企業報送涉稅信息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5號)的規定:“一、報送涉稅信息的互聯網平臺企業范圍
依照《規定》應當報送涉稅信息的互聯網平臺企業,包括運營以下互聯網平臺的企業:
(一)網絡商品銷售平臺;
(二)網絡直播平臺;
(三)網絡貨運平臺;
(四)靈活用工平臺;
(五)提供教育、醫療、旅行、咨詢、培訓、經紀、設計、演出、廣告、翻譯、代理、技術服務、視聽資訊、游戲休閑、網絡文學、視頻圖文生成、網絡貸款等服務的平臺;
(六)為互聯網平臺提供聚合服務的平臺;
(七)為平臺內的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從事網絡交易活動提供營利性服務的小程序、快應用等,以及為小程序、快應用等提供基礎架構服務的平臺;
(八)其他為平臺內的經營者和從業人員開展網絡交易活動提供營利性服務的平臺。”
2.法人、企業名稱變更后如果開戶許可證、銀行賬戶名稱等納稅人在銀行留存的信息沒有變化,是否需要重新簽訂三方協議?
答:不需要。若遇無法扣款情況,可注銷三方信息后重新添加。
3.我在電子稅務局進行開業登記時,帶出的法人或者財務負責人信息不正確,應該怎么辦?
答:您可以去市場監管部門對相關信息進行變更登記。
4.如何申請數電票?
答:電子稅務局首頁-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發票申領-發票用票需求申領。
5.新電子稅局中,開具發票時提示存在比對不符該怎么辦?
答:請確認申報時是否存在比對不符并強制提交的情況,若確實存在,企業應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可通過自行修改申報表消除比對事項,或攜帶相關資料前往主管稅務機關對比對不符事項進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