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23日
征收管理熱點問題(2025年8月)
1.個體工商戶變更為企業的,是否需要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答:《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聯合稅務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2號)第八條規定:“個體納稅人變更組織形式,由個體工商戶變更為企業的。個體工商戶應先在稅務機關辦理注銷事項,結繳發票、結清稅款。完成注銷后,再向工商機關申請個體變更企業相關事項,并于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設立登記。”
2.臨時稅務登記證件的有效期限是多少?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稅務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7號)第五條規定:“承包租賃經營的,辦理臨時稅務登記的期限為承包租賃期;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臨時稅務登記的期限為合同規定的承包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1號)第一條規定:“無照戶納稅人已領取營業執照或已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已領取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的,稅務機關應當同時收回并做作廢處理。”
3.新電子稅局中如何辦理“稅(費)種認定”?
答:【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身份信息報告】-【應申報稅費種信息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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