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錢奶茶,稅也按一分錢確認嗎?
店家銷售低價商品,與銷售正價商品一樣,均需確認應稅收入,按規定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各稅種具體規定雖有不同,但都不能只將消費者實際支付的金額確認為應稅收入。
前段時間的“補貼大戰”,點燃了消費者“奶茶自由、咖啡自由”的熱情,個別平臺更是交出銷售額破紀錄的“成績單”。筆者從安徽省廣德市金鑫世貿廣場商圈內某著名連鎖奶茶品牌(以下稱M店)了解到,7月5日—7月18日,該店訂單量突破5000單,相當于淡季2個月的銷售量。經初步統計,M店近14萬元的銷售額中,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不足6萬元,其余金額均為消費券,由平臺按照一定比例給予商家補貼。
筆者發現,近期,各平臺還在陸續發放“滿25減10”“滿38減15”等大額滿減券,這屬于銷售商品的價格折扣。根據增值稅現行政策規定,對于商家讓利部分,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一杯原價20元的奶茶,消費者湊單后,實際只花費幾元即可“收入囊中”。那么,前段時間的一分錢奶茶、近期的幾元奶茶,稅也按一分錢、幾元確認嗎?
答案是否定的。筆者提醒店家,低價商品計稅不能只以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為標準。那么,店家應如何合規計稅?需要注意哪些涉稅細節?
增值稅方面
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平臺按比例給予店家的補貼,應視為銷售對價的一部分,計入增值稅銷售額。
一般來說,M店等獨立經營的小型奶茶店多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M店2025年第三季度合計銷售額若未超過30萬元,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若超過30萬元,則需按照1%征收率、簡易計稅辦法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假設M店(小規模納稅人)2025年第三季度含稅銷售額為40萬元,則其需要繳納增值稅400000÷(1+1%)×1%=3960.4(元)。
連鎖餐飲企業等主體則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需要在一般計稅辦法下,按照“餐飲服務”項目、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計算銷項稅額;扣除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后,計算應納稅額。假設7月,某餐飲企業(一般納稅人)取得含稅銷售額為10萬元,當期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000元,則該餐飲企業需要繳納增值稅100000÷(1+6%)×6%-1000=4660.38(元)。
所得稅方面
一般來說,奶茶店、咖啡店等店家,多為個體工商戶,其經營者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秱€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第八條明確,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取得的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的各項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其中,其他收入包括補貼收入。
對于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店家來說,如何申報納稅呢?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稅款。《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第一條明確,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假設N咖啡店(個體工商戶)2025年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萬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1500)且無其他可享受的減免稅事項,N咖啡店經營者應繳納個人所得稅(80000×10%-1500)×50%=3250(元)。
實務中,有的店家登記類型為企業,就需要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收入總額的9種類型中包含其他收入,補貼收入便為其中之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第一條第(五)項進一步明確,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屬于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企業應按照上述規定確認收入,按月或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并進行年度匯算清繳。
筆者提醒,店家不能被外賣平臺“大額滿減”帶來的“潑天富貴”沖昏了頭腦,在興奮之余,須遵循稅法有關規定要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準確確認銷售額或收入,依法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