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開網店 線下開店鋪 個體工商戶:不同渠道收入都應申報納稅
7月15日起,《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開始施行。過去,個體工商戶通過電子商務平臺(線上)經營要填網址,實體店鋪(線下)開店要填地址;《規定》允許“一照多址”,個體工商戶同時開網店和店鋪,線上網址、線下地址一次登記,一照通用。
政策規定
個體工商戶同時開網店和店鋪,應全面、準確申報線上、線下各項收入,合規進行銷售折扣等業務的涉稅處理。
對消費者未按規定索取發票或通過個人賬戶收款等銷售業務,個體工商戶應按規定將全部經營收入(無論是否開票),依法據實全額申報。筆者提醒,經營中取得的無票銷售收入,通過個人支付寶、微信收款碼收到的銷售款項,以及平臺結算的銷售款等,均應計入應稅收入,并在納稅申報期內如實申報。
對于線上經營中常見的銷售折扣、滿減優惠、好評返現、滿贈活動、買一贈一等促銷活動,個體工商戶須按規定開具發票,規范進行稅務處理。例如,銷售折扣、滿減優惠,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繳納增值稅;未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注明折扣額,而僅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額,或者將折扣額另開發票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再如,好評返現的返現金額實質是銷售費用,不在發票上體現,不能沖減增值稅銷售收入,應計入“銷售費用—促銷費”,同時應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對于買一贈一、滿贈等活動,如果贈品和所銷售的主要商品在同一張發票的“金額”欄分別注明了銷售額和折扣額,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繳納增值稅;未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注明折扣額,或僅開在備注欄、另開發票的,贈品部分的增值稅處理可能面臨視同銷售風險。
此外,在享受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時,個體工商戶應將線上和線下業務的銷售額合并計算,判斷是否符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條件。需要提醒的是,有的個體工商戶為持續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等稅費優惠政策,借用他人身份另行注冊多家無實際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將同一地址、同一實際控制人、同一業務范圍所取得的銷售收入“化整為零”予以拆分。此類行為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拆分經營、騙取稅費優惠,不僅無法享受稅費優惠,還可能面臨相應的稅務處理、處罰。
案例分析
2021年8月,張某在某市A區某商業街123號設立個體工商戶“小張服裝店”,主要通過線下實體店鋪銷售服裝,向該市A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作為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如實體店鋪的租賃合同等備案申請資料,申請實體經營場所登記。審核通過后,營業執照上登記其實體店鋪地址。“小張服裝店”每月銷售額約8萬元,按規定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優惠。
近幾年,隨著互聯網的發展,2025年8月,張某希望拓展線上銷售渠道,在某知名電商平臺開設了“小張服裝店”網店,通過電商平臺銷售服裝,同時繼續保留線下實體店鋪。張某申請網絡經營場所登記時,應向該市A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電商平臺提供的網絡經營場所證明材料,如經營者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店鋪唯一網址及店鋪ID;平臺名稱、出具日期及“同意作為登記經營場所”字樣等備案申請資料。經審核通過后,網絡經營場所和實體經營場所將一并登記在營業執照上。
張某領取的新營業執照上,同時記載實體經營場所:A區某商業街123號;網絡經營場所:某電商平臺“小張服裝店”,以“一照多址”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經營,提高經營效率和市場競爭力。
假設2025年第三季度,張某的網店取得銷售款36萬元(含稅),線上促銷活動“滿300減30”券共核銷1200張,抵減36000元;張某的線下店鋪取得個人支付寶、微信收款碼收款39600元(含稅)。假設每筆線上銷售均按規定開具電子發票(普通發票),且每筆訂單的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那么,張某第三季度的線上收入,應確認含稅銷售額360000-36000=324000(元),不含稅銷售額為324000÷(1+1%)=320792.08(元)。假設張某線下店鋪的銷售均未開具發票,對應的不含稅銷售額為39600÷(1+1%)=39207.92(元)。
第三季度,“小張服裝店”取得增值稅銷售額320792.08+39207.92=360000(元)。張某線上線下同時開店后,線上和線下店鋪合計季度銷售額超過30萬元,其銷售服裝的應稅銷售收入按規定減按1%征收率繳納增值稅。第三季度,“小張服務店”應納增值稅360000×1%=3600(元)。
2025年10月,張某在填報《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時,應在第1欄“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填入“360000”;第15欄“本期應納稅額”填入“10800”;第16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填入“7200”;第20欄“應納稅額合計”填入“3600”。同時,享受減按1%征收率優惠的小規模納稅人還須填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在“減稅項目”部分新增一行,“減稅性質代碼及名稱”選擇“0001011608丨小規模納稅人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將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7200元填入“本期發生額”等相應欄次。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泗洪縣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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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照多址,及時備案
近期,有的個體工商戶“線上開網店、線下開店鋪”時,為圖省事,只登記了實體店鋪地址,未將網店網址登記在營業執照上,被市場監管部門在專項抽查中認定為“應登記而未登記”的情形。隨著《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規定》于今年7月15日實施,個體工商戶同時開網店和店鋪使用一張營業執照即可,無須另辦營業執照;登記時,須將實體地址和所有網店網址一并如實填寫,否則可能因信息缺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根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規定》,個體工商戶同時開網店和店鋪的,可以同時申請登記實體經營場所和網絡經營場所。新辦個體工商戶,只需要在登記申請書“經營場所”欄把實體店鋪地址和線上平臺網址一并填入;已持有營業執照的存量個體工商戶,可通過變更登記方式,把電子商務平臺提供的“網絡經營場所”增列為新增經營場所,與原有實體地址一并記載在同一張營業執照上,無須另行申領第二張營業執照,實現線上線下經營“一照多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