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借統還和無償借貸 增值稅免稅主體必須是企業集團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數據顯示,2025年上半年,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累計為22.83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多4.74萬億元。隨著融資規模的提升,企業集團著力發揮集團化運作優勢,積極推動籌融資工作。其中,統借統還模式有助于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受到不少企業的青睞。筆者在日常征管工作中發現,一家企業不屬于“企業集團”,卻錯誤享受了統借統還利息收入免繳增值稅的優惠。
數據比對,發現疑點
A公司是一家非金融企業,2023年營業收入為1.2億元。當年12月,A公司對統借統還利息收入作了增值稅免稅申報,并按統借統還資金開具了增值稅普通發票。
稅務部門通過分析A公司2023年財務報表發現,公司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三個會計科目存在異常:一是“其他應收款”期末余額偏高,金額為1.78億元;二是“長期借款”期末余額同樣偏高,金額為1.26億元;三是“財務費用”較高,2023年共支出760萬元。據此,稅務部門判斷A公司申報的2023年統借統還利息收入,實際上應為一般的借款利息收入。A公司很可能存在誤將一般借款利息收入當作統借統還利息收入申報納稅的情況。
稅務部門進一步分析A公司以前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并比對了不同年度“其他應收款”“長期借款”“財務費用”三個科目的金額,發現以前年度的數據與2023年的數據相比,沒有較大差異,但A公司以前年度從未申報過統借統還利息收入。由此,稅務部門作出初步判斷,A公司以前年度很可能存在少申報增值稅收入的情況。
約談溝通,厘清政策
針對上述疑點,稅務部門按規定程序下達約談通知書,對A公司財務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A公司財務負責人表示,A公司的確存在從銀行借入款項和對外借出款項的業務,其借出的款項主要用于股東B公司和股東C公司生產經營,且未收取資金占用利息。A公司認為,上述業務屬于集團公司之間無償借款,無須繳納增值稅。對此,稅務部門認為,A公司混淆了企業集團融資的兩種不同業務。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8號)規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征增值稅。若A公司與B公司、C公司屬于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且A公司向B公司、C公司無償借貸時,A公司可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3),統借統還業務包括兩種:一種是企業集團或者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或對外發行債券取得資金后,將所借資金分撥給下屬單位(包括獨立核算單位和非獨立核算單位,下同),并向下屬單位收取用于歸還金融機構或債券購買方本息的業務;另一種是企業集團向金融機構借款或對外發行債券取得資金后,由集團所屬財務公司與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簽訂統借統還貸款合同并分撥資金,并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本息,再轉付企業集團,由企業集團統一歸還金融機構或債券購買方的業務。
據此,若A公司屬于企業集團或者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B公司、C公司屬于A公司的下屬單位,則A公司在向銀行借入款項后,將所借資金分撥給B公司、C公司的行為,屬于統借統還業務,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
核查資料,找到癥結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無論是統借統還,還是無償借貸稅收優惠政策,享受政策的主體必須是“集團”。稅務部門進一步核實A公司、B公司、C公司的關系與身份,發現B公司和C公司屬于A公司股東,A公司和B公司屬于有限公司,名稱上沒有“集團”字樣,只有C公司名稱上有“集團”二字。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2號)明確,企業集團是由若干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企業,在統一管理的基礎上組成的經濟聯合組織,由其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組成。同時,企業集團母公司應當將企業集團名稱以及集團成員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據此,稅務部門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A公司的組織結構和框架進行了詳細核對。結果是:A公司由2名法人股東B公司和C公司組成,B公司、C公司分別占有A公司55%和45%的股份,系統中并未向社會公示關于A公司、B公司、C公司三家公司的企業集團信息,也沒有相關企業關于集團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具體公示記錄。所以,A公司借入、借出款項行為,不具備集團公司之間業務往來的構成要件,故不符合政策規定的統借統還業務,也不符合企業集團內單位之間資金的無償借貸行為。所以,A公司與B公司、C公司之間的借貸行為,應作視同銷售處理,按貸款服務申報繳納增值稅。
A公司對稅收優惠政策理解有誤,導致其股東借款業務少申報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經稅務部門輔導后,A公司及時補繳了稅款及滯納金。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丹江口市稅務局武當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