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贈品”的賬務處理及涉稅風險
“贈品”的種類及涉稅風險:
所謂贈品,一定是客戶(內部員工)不必支付對價,即可獲得實物的,一種企業對客戶單方面責任的免費贈予行為。贈品在市場營銷獲得中經常使用,也是打開市場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對于會計來說,“贈品”卻并不友好。由于“贈品”會涉及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所以處理不好,就會給企業帶來涉稅風險。
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析下贈品的涉稅風險,以及規避風險的合規辦法。
01、對特定客戶的“贈品”
對客戶的贈送,是指客戶已經購買我們商品,或贈送行為與購買商品的行為同時發生時。“贈品”在實質上,客戶已經支付了隱含對價。這時的“贈品”,本質屬于銷售商品的一部分。會計分錄如下處理:
借:銀行存款(客戶支付金額)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例1: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2023年為了能夠促進A產品的代理商訂貨量,出臺一項政策:“凡2023年10底前,年度訂貨量超過50萬的代理商,都可免費得到公司市場價值5萬的B產品”(B產品的出庫成本4萬)。截止10月份,完成訂貨量的代理商有10個,則該筆免費贈送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 4 萬
貸:庫存商品 4萬
說明1,為什么用出庫成本,而不是市場價值。因為此次贈送,并不是向不特定個體無償贈送,而是屬于捆綁銷售。捆綁銷售只需要庫存商品結轉主營業務成本,不必按照視同銷售進行會計處理。
說明2,該筆贈送會產生增值稅與所得稅嗎?不產生增值稅,沒有收入也不會產生所得稅。捆綁銷售的銷售收入已經由A產品結算過,不必進行二次結算。
特殊說明:捆綁銷售常見形式。
直接買贈:如買一贈一,買A商品送B商品、買手機送花費等。直接買贈開取發票時,贈品要與正品同時開在一個發票上,并表明贈品名稱。該買贈即使面對個人消費者,也不會產生個人所得稅。
累積買贈:如滿100送禮品、累積滿1萬送免費服、充值滿XX免費送電車等。該贈送同樣屬于捆綁銷售,只是消費與享受贈送物不在一個時點。其賬務處理與稅務處理與直接買贈無區別。
02、對不特定人的“贈品”
針對不特定人群的“贈品”,勢必讓受贈方有了以外所得,會引起“偶然所得稅”納稅義務的發生,一般情況屬于代扣代繳個稅的應稅行為。
1、會計處理
這對不特定人的贈品,主要有免費使用裝、隨機派發紅包,宣傳送禮品等形式。一般情況,對不特定人的贈送目的,是企業為了開拓市場,所以贈送時計入宣傳費用,分錄如下:
借:銷售費用—宣傳費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稅務的處理
增值稅:贈送商品,應當按照市場價格繳納增值稅,沒有市場價格的按照企業3個月內銷售該商品的平均價格繳納增值稅。如果時新產品,無參考價格,則按照企業上一年度的毛利率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應交增值稅=產品成本×(1+毛利率)×13%(稅率)
代扣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應當按照該商品的全部價款征收個人所得稅。如果企業代其繳納個人所得稅,則計算公式如下:
應交所得稅=(商品總價款÷80%)×20%
例2:甲企業為化妝品銷售企業,為了開拓市場,甲企業決定將A化妝品免費贈送給潛在客戶。(A商品適用13%稅率)10月份,甲企業共贈送市場價值1.13萬元的A化妝品。(A化妝品入庫成本價格2000元),甲企業應交增值稅、代繳個稅計算如下:
應交增值稅=1.13萬÷(1-13%)×13%=1300元
應代繳個稅=1.13萬÷80%×20%=2825元
該筆支出分錄如下:
借: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 6125
貸:庫存商品2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00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825
03、“贈品”的常見合理節稅手段
1、巧妙利用“使用權”
針對價值較高“贈品”,如汽車冰箱。可以只提供使用權,而不轉變其所有權。由于現在稅法上,只針對所有權征稅,而對使用權沒有明確的價值衡量標準,無法計稅。如所有權依然歸企業所有,則該贈品的進項稅依然可以抵扣,該贈品依然可以抵扣企業得稅,也不必繳納個人所得稅。
2、巧妙利用“宣傳品”支出
企業宣傳品如單頁、海報、印有公司LOGO的日歷、印有公司LOGO的紀念品等,只要其價值較低,構不成對客戶的利益轉移,則可以被認定為企業宣傳品??蛻羰盏狡髽I宣傳品,不必繳納個稅。
3、巧妙利用“折扣券”
稅法規定:贈送 “ 折扣券”,屬于市場銷售行為,客戶不會因為得到折扣券即免費得到商品,所以企業免費派發“折扣券”不征收個稅。但實務中,“折扣券”可以是銷售性質的,也可以是真真正正的實惠。